全国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达到494个 同比增加80%

1月11日,本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的2021年首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煤矿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近年来取得较快发展。2015年全国煤矿还只有3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2019年就达到275个,2020年底更达到494个,同比增加80%。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措施包括:

加大推广应用力度。要求各地将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纳入安全技术改造范围,做好相关政策配套,全面推进。山东、山西、陕西要发挥智能化建设示范引领作用,面上向全省煤矿拓展、点上由采掘工作面向矿井全系统延伸;中央和省属企业煤矿能上全上,率先建成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智能化示范矿井。各地要学先进、树标杆,对灾害严重矿井要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尽快上;对新建、改扩建矿井必须上,不上智能化的一律不予审批;小煤矿要先上机械化、自动化,逐步向智能化迈进。

加大多技术融合力度。按照“系统智能化、智能系统化”的理念,积极推广采掘智能化、辅助系统无人化、固定岗位无人值守或远程监控、巡检机器人,加快推进危险作业机器人替代;积极推动5G下井、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实现各系统各环节互联互通、有效联动。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开展煤矿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创新,进行50人以下少人(无人)矿井的科学试验攻关;加快填补井下搬运等6种机器人研发空白,推动临时支护等13种井下机器人尽快实现成果转化;对精准地质探测、复杂条件智能综采和快速掘进等“卡脖子”技术装备,集中力量攻克,提高智能装备的成套化和国产化水平。(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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