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放出了活力、管出了公平、服出了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举措,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作法和实践经验制度化,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纳入了法治化轨道。1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时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全球首部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门行政法规,但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促进《条例》更好落地见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了评估。
根据评估,落实工作呈现出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总体进展良好。二是呈现梯度推进格局。三是企业满意度整体较高。企业普遍认为,“放出了活力、管出了公平、服出了效率”。
张军扩认为,从实施一年来的主要成效看,一是为抗击疫情和促进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培育了国际竞争新优势,各地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和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服务。
张军扩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更好地落实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提升对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久久为功。特别是要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提升法治化水平作为重点,不断完善统筹机制,增强监管能力,提升信息共享水平,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张军扩表示,总体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开局良好、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区各部门都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2020年的一项重点工作,31个省(区、市)均制定出台了贯彻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近20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累计修订废止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约1000件。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以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聚焦我国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实打实、硬碰硬的改革举措,形成了全国各省区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助力“六稳”、“六保”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孟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