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 曹雅丽
1月18日,北京市召开“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大气污染治理专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建华表示,“十三五”时期是迄今为止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的五年。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经过全市共同努力、区域协同,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2020年,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为38微克/立方米。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显著增强,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被纳入联合国环境署“实践案例”,为全球其他城市,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城市提供借鉴。
空气质量改善取得历史性突破
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2.6微克/立方米,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保持最优,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其中,密云、怀柔、延庆、门头沟、平谷、昌平、房山、顺义等8个区率先实现达标,占全市域面积的近80%。
其他三项主要污染物均稳定达标。2020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在2019年首次达标后继续下降,分别为57、2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稳定达标并连续四年保持个位数,与世界发达国家大城市水平基本相当。
全年优良天较2015年增加90天。2020年,全市累计优良天数276天,占比75.4%,比2015年增加90天;其中,一级优106天,比2015年增加54天。重污染10天,比2015年减少36天,重污染发生频率、峰值浓度、持续时间均明显下降。
打赢蓝天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就
一是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专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全面加强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区各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将蓝天保卫战纳入绩效考核,有效压实了各级各部门“最后一公里”责任。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努力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治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绿色发展成果丰硕。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累计淘汰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2154家,完成1.2万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和动态清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进一步提升。能源结构绿色低碳,大力推进能源清洁化战略,燃煤消费总量不断下降,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优质能源占比逐年提高,在北方城市中率先基本解决燃煤污染问题。车辆结构绿色优化,疏堵结合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109.1万辆,推广新能源车40.1万辆,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占比超过60%,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城市面貌绿色洁净,坚持“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狠抓施工、道路、裸地扬尘精细化治理,城市洁净度显著提升;2020年,全市降尘量为5.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2.1%,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保持前列。
三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法规标准体系国内领先,修订《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在用大气类地方标准达41项,全力构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环保标准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支撑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污染企业整治退出等重点措施的实施。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建成“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化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实现对所有乡镇(街道)颗粒物监测全覆盖;搭建全国首个重型汽车在线监控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创新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利用“热点网格”技术,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执法,在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管等方面全面构建“智慧+环保”监管新模式。
四是区域协作更加深入。统一立法、统一标准取得重大突破,京津冀协同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专项立法并同步实施,是京津冀三地首部区域协同立法;首次统一发布实施《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是环保领域京津冀三地首个区域性统一标准。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精准联防联控,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区域共同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夏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行动;统一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共同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协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加速了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改善。
“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思路
当前,北京市空气质量虽有明显改善,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过环境容量,北京市大气治理成效还不稳固。下一步,北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PM2.5和臭氧(O3)污染治理相协同、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相协同、本地治污和区域共治相协同,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一微克”行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